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平谷区地处北京、天津、河北三个省市的交界处,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位置。 平谷区位于北京和天津两大中心城市之间,北京的东北部,天津的西北部。西距北京市区70公里,东距天津市区90公里,是连接两大城市的纽带。之间有京平蓟高速公路和顺平——平蓟快速路连接。
平谷区位于北京市东北部,属北京市辖区,西南距城区( 东直门 )70公里,南与河北省三河市为邻,北与本市密云县接壤,西与本市顺义区接界,东南分别与天津市蓟县、河北省兴隆县毗连。全区总面积1075平方公里,其中山区面积占59.7%,耕地面积11.51万亩,辖15镇、2乡、1个办事处,275个行政村,共有人口40万。